来源:论根本策
当地时间2020年2月20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通过其官方网站宣布,经过此前的调查,发现瑞士宝盛银行(Julius Baer)2009年至2018年初期间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风险控制措施明显不符合法规要求。
简单而言,被查证的这些缺陷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和世界足球联合会(FIFA)的贪腐案件有关,并严重违反了金融市场法,而这也最终导致了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的执法行动。
目前,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已经要求瑞士宝盛银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改进,从而确保其遵守瑞士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法令有关的义务与合规责任。
根据官方通报,瑞士宝盛银行还必须调整员工招募和客户接纳政策。同时,还需要董事会的切实履责,并更新其薪酬待遇以及内部纪律要求。
除此之外,根据要求,瑞士宝盛银行在整改完毕达到合规标准之前不得进行大型收购,而这一系列后续行动都将由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指定的审计机构来实施监督。
在过去的几年中,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相继针对几家瑞士银行进行了检查,以确定他们是否涉及委内瑞拉国有石油公司以及国际足联的腐败案,并评估他们的反洗钱合规体系是否符合标准。
基于检查发现,瑞士宝盛银行违反了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系统性的反洗钱和风险管理缺失
在调查期间,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发现瑞士宝盛银行在执行客户尽职调查程序时存在系统性问题,并存在不符合报告要求的情况。
经过对所选择的70个业务关系和150个样本的检查,发现绝大部分业务和交易都存在违规行为。而且,这些不合规问题的时间跨度竟然是2009年到2018年初的近十年之间。
另外,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还认为,宝盛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亦存在系统性失误,多次未能对涉及洗钱风险的可疑或明确迹象给予积极的响应。
二、客户尽职调查程序的漏洞
另据检查,瑞士宝盛银行在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存在缺失,特别是未能确定客户与之建立业务关系时的背景和目的。
在该行大多数的业务关系资料中,客户尽职调查文档中所包含的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或模糊,如客户的财富来源、在该行建立业务关系的账户目的、以及客户的预期交易类型等等关键信息均有缺失。
例如,即使宝盛银行在已获悉客户正面临腐败指控的情况下仍旧在2014年为该客户进行了7,000万瑞士法郎的交易却未进行必要的调查。另外,该银行还曾在2017年为这位客户安排了涉及数百万美元的汇款交易,同样也没有进行充分调查。而客户提供的唯一信息仅仅是这笔钱将用于支付咨询服务,然而,其他任何有关的详细信息均未提供。
三、组织及风险文化存在不足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的执法行动还进一步表明,组织架构上的缺陷和不恰当的激励措施对该行违反其反洗钱合规义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特别是,该行的薪酬体系几乎完全专注于财务目标,很少关注合规和风险管理指标。
例如,一名服务于委内瑞拉客户的银行员工在其客户的可疑交易行为已被瑞士宝盛银行报告至瑞士洗钱报告办公室(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 Switzerland, MROS)的情况下仍然在2016年和2017年获得了数百万美元的奖金和其他报酬。更为夸张的是,在2016年,这名员工甚至还获得了该行为“杰出表现者”所准备的特别奖金。通过这些薪酬,这名员工在这两年中也获得了他在职业生涯中最高的薪酬总额。
此外,瑞士宝盛银行在2016年时就已决定对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的贪腐案件进行内部审查,但这一决定的实施却被拖延了整整近17个月。直到2018年中期,该行才针对其在委内瑞拉的业务关系实施推迟已久的风险管控措施。
令人意外的是,即便在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的调查开始时,当针对该行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对其提出质疑时,瑞士宝盛银行都未能给予完整的回应,而这本身也就违背了其向监管当局提供必要信息的合规责任。
根据已公布的信息,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指出,尽管该行当前的管理团队正在坚决实施改进计划,但该行还应当采取以下额外措施:
• 建立并强化客户尽职调查程序来识别客户是否存在洗钱高风险,并评估已识别出的风险水平进而部署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
• 立即改变其薪酬和纪律政策,使激励措施不再以不合理的业务发展或合规缺失为代价来产生尽可能高的绩效回报;
• 在董事会层面建立一个专门处理反洗钱合规问题的委员会,或者建立一个类似的有效机制;
• 在没有完全达到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标准之前,瑞士宝盛银行不得进行诸如重大收购之类的复杂交易,因为,这些交易可能将会导致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洗钱风险)或组织复杂性显着增加。
近年来,瑞士金融服务行业卷入了数起全球腐败案,包括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巴西建筑业巨头(Odebrecht)、一马基金(1MDB)、巴拿马文件、国际足联和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等。
因此,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正着手将其监管活动的重点放在了义务机构如何处理涉嫌国际洗钱案件的交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