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案例

税海涛声 2018-05-03 18:10:47

4月1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7起2017年打骗打虚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一、 厦门琪润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7年8月,厦门市国税局成功查处厦门琪润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经查实,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厦门琪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购进和出口货物的情况下,采取伪造货物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结汇等方式假报出口,累计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8575.95万元。厦门市国税局追缴该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8039.43万元并处一倍罚款,不予退税536.52 万元,依法停止该公司出口退税权3年,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二、深圳“铁锹1号”虚开骗税案  
  2017年8月,深圳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铁锹1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摧毁了以朱某某、黄某某、詹某、江某某等人为首的4个虚开发票团伙和以刘某某为首的骗取出口退税团伙。该案涉案企业共265户,涉案金额82.03亿元,税额13.95亿元。经查实,以朱某某、詹某、江某某等人为首的虚开团伙购买、冒用他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抵进项并对外大肆虚开;以刘某某等人为首的骗税团伙通过接受虚开发票、虚构资金流转、低值高报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深圳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同时向外贸出口平台企业追缴已退税款2.08亿元。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三、吉林宏兴粮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4月,吉林省松原市国税局成功查处扶余市宏兴粮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农民身份信息,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279份,涉及金额1.92亿元,税额2501万元。同时,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向河北、辽宁等10省市的36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36份,涉及金额1.81亿元,税额2359万元。松原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四、内蒙古“3•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3•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间,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虚假注册成立4家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假铁路货运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8704万元。同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为北京、天津等15个省市97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65份,涉及金额5.98亿元,税额1.02亿元。包头市国税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五、瑞意(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骗税案

  2017年12月,大连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瑞意(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爱尔美(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骗税案。经查实,2014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实际控制的两户企业虚构货物采购业务,虚假支付货款,接受7户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55份,涉及金额1.2亿元,税额2037万元。同时,在没有实际出口业务的情况下,利用他人出口报关信息假报出口,累计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1905万元。大连市国税局追缴两户企业已退税款303万元并处一倍罚款,不予退税1602万元,依法停止企业出口退税权3年。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依法进行处理。


六、陕西宝鸡固成商贸有限公司等六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10月,陕西省宝鸡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宝鸡固成商贸有限公司等六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以高某某等3人为实际控制人的虚开团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宝鸡固成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58份,涉及金额1.03亿元,税额1754.82万元。同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累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65份,涉及金额9883.10万元,税额1680.13万元。宝鸡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七、重庆科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7年11月,重庆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重庆科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骗税案。经查实,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期间,该公司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出口单据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款626.30万元,违规申请退税4045.45万元。重庆市国税局依法追缴该公司出口退税款626.30万元并处三倍罚款,不予退税4045.45万元,依法停止企业出口退税权3年。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进行依法处理。

  

  2018年,税务总局将继续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部际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充分依托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协作机制,深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骗税和虚开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更好地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 税海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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