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大宗商品交易需突破消费电商的思维定式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委 2017-07-12 09:56:41

来源: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委

从事大宗商品相关业务已过十年,从最初的交易,到供应链融资、仓储物流;从石油化工品,到金属、能源;从生产和消费厂商,到贸易商、各类交易服务商;从现货,到中远期电子交易、期货。

2年前,又跨界踏入互联网的世界,从事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创业。

十多年间,形形色色,人来人往,亿万巨资。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请允许我从一个创业者的角度谈一谈在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创业过程中对这项宏伟事业的认知,希望能和同道中人切磋讨论,为了做成这件更美好的事情。

1、现有与商品相关的在线交易平台

1)消费品零售电商

谈到在线商品交易平台,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电商:亚马逊、淘宝、天猫、京东等。这些平台交易的标的主要是生活中的各种消费品,平台的一方是广大消费者,另一方是各种商品的零售商。

淘宝相当于网上的跳蚤市场,人们可以在网上互通有无,商谈买卖商品,但鱼龙混杂。

亚马逊和天猫相当于网上的商场,卖家可以租赁“柜台”,售卖商品,平台对入驻的商家有一定的审核,商品的品质和服务有所保障。

京东相当于开在网上的一个直营商场,商场内售卖的商品都是商场自营的,保证品质和服务,连送货上门的物流都是自营,虽然投入巨大,但是送货速度更快,服务更好更有保障。

随着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三种模式在互相渗透和融合,但究其本质,都是消费品在线零售。

2)商品期货交易所

在互联网普及之前,商品期货交易所是更早的商品交易平台。

相比于电商平台上交易的消费品,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是大宗商品——能源、粮食、金属、矿产、石化等基础原材料,是买进或卖出这些大宗商品的一份标准化合约。世界上最早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是1848年由谷物商人创立的CBOT(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在CBOT创立之前,零售或批发业一定早已存在,为什么商人们还要创立期货交易所呢?是因为他们发现,谷物等商品价格波动很大,从播种到收获要经历很长时间,又面临天气影响收成等不确定因素,农场主们为了决定谷物种植的规模,规避谷物价格波动的风险,非常希望能够在种植时就发现收获时的谷物价格,并能有机会选择合适的卖出时机,而不要等到成熟时再被动接受当时的市场价格。同时,另一部分贸易商和投机商,利用他们掌握的需求市场的信息,愿意做农场主们的交易对手,愿意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并从中获利,这样,商品期货市场便逐步形成了。这就是商品期货市场形成的原因及其基本职能: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

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的是以大宗商品为基础资产的买进或卖出的标准化合约,已经属于金融产品,超越了实物商品交易的范畴。因为属于金融交易,全世界的商品期货交易所都是受到政府管制的,在国内,只有上海、郑州、大连三大商品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政府特许的商品期货交易所。

从平台用户的角度而言,对比于消费品电商平台,参与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只能是机构,是生产、消费厂商以及参与流通的贸易商,但是参与期货交易的对象,就能覆盖机构和个人,是一个比电商消费者更广的用户群体。电商交易是一种B2C单向交易,而期货交易是一种参与交易方的多对多双边交易,买卖双方的身份会随时转化。从互联网经济的原理来说,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因为用户群体并没有那么海量,可能并不适合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但是期货交易因为更海量的用户群体,而天然更加适合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

3)现货中远期电子交易平台

中国广大的现货中远期电子交易平台,初衷是为了补充三大商品交易所没有服务到的市场空白。交易的标的大多是还没有在三大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带有金融属性的大宗商品,交易方式大多与期货交易类似,参与的对象更多是纯粹的投机者,因为公信力的原因,实体企业的参与度往往低于三大商品交易所。这些交易场所大多在利益的诱惑下失去底线,联合坐庄、甚至通过技术手段骗取投资者的资金,是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跳跃式发展和对期货交易场所过度但不当的管制造成的一个畸形产物。光在山东省,在最近一次国务院清理整顿交易场所运动中通过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核的就有10家,加上形形色色的“骗子交易所”,全国估计不下上千家。

对于现货、期货、中远期现货电子交易的差别,市场上有一些争论。我认为区分期货交易和非期货交易的核心是以下两点:一是交易的标的是商品合约还是商品本身,二是交易是否全部有实物交割。

综上,举个能够涵盖上述交易平台和线下交易的例子,比如同样是交易白糖,你会在线下的商店或电商平台上购买用于消费(以公斤计,经过加工后的小包装,属于零售);也可能会因为从事白糖生意,在线下买卖(以吨计,为了赚取买卖差价,属于批发,或者投机、投资);也可能会在广西糖网这样的现货中远期电子交易平台买卖白糖(以吨计,为了投资、投机、或者属于批发,比如交割以后卖给某个食品加工厂赚取利润);也可能会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白糖(纯粹为了投资或者投机,以吨计)。

2、大宗商品和消费品的差异

纵观当今市场上的大宗类商品互联网交易平台,都在用消费品电商的思路发展,完全没有意识到或者在刻意忽略大宗商品恰恰更为重要的金融属性,我认为是走错了方向。

以电商第一品类纺织服装为例,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服装,生产服装需要购买面料和辅料。面料由各种天然纤维(如棉花)或化学纤维独立或混合纺织而成,各种辅料由金属、塑料等制成。在从各种基础原材料到制成一件衣服的过程中,要经历基础原材料(如石化、棉花、金属等各种大宗商品)、中间制成品(如各种成品面料、纽扣、拉链等)、消费制成品(各种服装)等各种类型商品的买卖和交易。

抛开金融产品类的期货合约不谈,这三类实物商品的交易特性是完全不同的。

消费制成品的流通分为批发和零售,在商业已经较为发达的今天,少部分商品可能避免了批发环节,通过电商平台、自营或加盟的零售门店直接零售。但是不管商业如何变化,消费品从生产商或品牌商到消费者手中,始终避不开零售这一环节。

中间制成品的流通也分为批发和零售,但主要是批发业态,较少零售,且只有与之相关的生意人或企业才会参与买卖,普通消费者不会参与规模化的买卖,这决定了参与这一类商品交易的人群是有限的,并不符合互联网商业模式中对海量用户的要求。企业之间的这种B2B交易,因为交易者之间较强的关系链接,批发生意特性决定的较低的毛利,我至今仍然怀疑,在这种流通关系之间,能否通过互联网建立一个规模化、可盈利的平台。

大宗商品却不一样,虽然,部分大宗商品会从上游的生产商,不通过任何中间环节,直接销售给下游的消费厂商。这是因为大宗商品往往交易金额巨大,上下游的厂商之间都需要稳定的销售和供应关系,他们都有能力彼此找到和服务好对方的需求,为了节省不必要的支出,当然希望直接交易。这看上去是一种完美的流通方式,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买家和卖家直接交易。但实际上并不完美。因为这种交易方式很难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或者往往在实际业务中,还是要参考第三方交易场所的价格(比如期货,或第三方的价格信息采集平台公布的价格)。较少实体企业参与的期货所发现的价格是不够公允的,没有参与价格博弈的第三方价格信息采集平台所发布的价格,更难保证公允性。所以,更理想的交易方式,是买卖双方通过一个中间交易场所进行充分的价格博弈,才能发现更为合理的交易价格。参与定价的不但应该有上下游的生产和消费厂商,还要有各种投资者和投机者。这就是为什么LME会成为全世界的金属定价和交易中心的原因。市场接受的公允价格的确定,是大宗商品交易的核心。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为什么很多基础原材料都有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上市交易,而各种中间制成品和消费制成品却没有?核心的原因是基础原材料的价格,受到供求关系和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双向波动幅度较大,除了生产厂商和消费厂商,还有大量投资和投机者参与交易,而大多数消费制成品的价格从上市到退市,是逐渐贬值的。

概而论之,大宗商品和消费品有以下几点差异:

1)交易对象不同。消费品的买方是消费者,卖方是零售商;大宗商品的买卖双方既有生产、消费、流通企业,也有投资/投机的企业/个人。

2)消费品是个单向交易市场,零售商卖给消费者;大宗商品除了商品属性的单向交易,还有投资/投机属性的双向交易。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宗商品交易更需要平台来保障交易安全。

3)大宗商品和消费品的标准化程度不同。虽然大多数基础原材料是天然产品,比如农产品和矿产品,但是在长期的交易中,这些商品已经形成了市场接受的质量分类标准,且细分规格的品类是有限的,更便于标准化交易。但是消费品却截然不同,因为都是工业制成品,虽然某一个细分单品的标准化程度远远高于作为天然产品的原料商品,但是同一类商品,比如服装,细分SKU的数量级,要远远大于作为基础原材料的棉花、金属等商品,且消费行为的个性化,使得消费品交易不易标准化。

4)大宗商品和消费品最重要的差异是,大宗商品除了商品属性,还有无法忽视的金融属性,除了地产、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货币,大宗商品是国际投资市场最重要的基础资产之一,而且是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因为实物大宗商品可以在不同国家间交易流动)。

3、线下的大宗商品交易者过的好吗?他们需要一个统一的交易平台吗?一个统一的线上交易平台的好处是什么?

钢铁是中国交易最活跃,涉及面最广的基础大宗商品。福建省周宁县总计20万人口,2012年以前,仅在上海一个地区就有8万人从事钢铁贸易。在2012年上海钢贸危机发生之前,“一个周宁身份证就能在银行贷款500万”,在业内是一个广为人知的传说。危机发生后,见诸媒体的数据,钢贸行业因债务问题有超过10人自杀、300多人入狱、700多人被通缉,2013年上半年,仅在上海各级法院开庭审理的针对钢贸商的金融借款纠纷就超过600起,上千家企业成为被告,数万张信用卡被严重透支。2011年,全国钢材贸易贷款1.89万亿人民币,其中上海钢贸行业就向银行融资达1600亿人民币。据媒体估计,银行提供给中国钢铁贸易企业的贷款中,可能有接近600亿人民币变成了坏账。上海银监局2011年公布的一则数据曾被广泛引用:截至2011年6月末,上海用于质押的螺纹钢总量为103.45万吨,是螺纹钢社会库存的2.79倍,说明银行在贷前对抵押品检查和管理上存在很大问题。

银行给大宗商品放贷是其基本业务之一,Wind估计全球涉及4万亿美元规模的市场。因为没有统一的联网管理,这类业务成为金融诈骗的高发地。

出现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在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来管理交易、交割、仓储、融资。LME已经是全球最大的金属交易场所,其在全球监管着700多个仓库,但LME在全球全部金属交易市场中仍然只占很小比例。

这些风险事件都说明,大宗商品确实需要一个平台来管理交易及其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在还没有受到互联网思想的影响之前,在各地,散落着一些大宗类商品的交易场所,比如各地的钢材市场、煤炭交易中心、面料交易市场、化工品交易中心等,这些线下的交易场所承担的主要是聚拢人气和交易信息交互的职能,并没有对交易过程有管理和约束,也没有结算等职能,盈利模式主要是收取房租,类似于菜市场,提供了一个集中交换各种交易信息,便于商谈交易的场所,但是交易还是由买卖双方自发商谈和完成。

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面向终端消费厂商的交易,可部分类比于零售;另一类是为了赚取买卖差价的投机性交易。

既然不能完全类比于菜市场那样的线下零售交易场所,那些原来散落的线下交易场所可能被迁移到线上吗?或者换个角度说,大宗商品原来在线下的那些交易场所是必须的吗?会消亡吗?区别于菜市场那样的零售场所的是,大宗商品交易并不全在交易市场的场内完成,实际上有相当部分的交易是在场外,由交易双方点对点商谈和完成的,所以线下那种实体的交易场所,在大宗类商品的交易中,并不是非常必须的。线上零售的发展已经证明,即使是在消费品零售这样一个交易非常依赖一定的场所完成的业务中,线下的门店也不是必须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宗商品交易更容易切换到线上。

和消费品零售一样,我相信大宗商品交易本身会永恒存在,因为大宗商品是人类生产生活最基本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永远都需要从生产厂商那里流通到消费厂商手里,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投资/投机标的物,大宗商品的投机性交易会永远存在,因为,人类的投机天性永存。

在线下零售中,至今仍然存在着各种专业市场,比如电器卖场,生鲜超市。小型门店,则更多是专业店,大多数零售门店只是销售一类他们所专长的商品。但是在线上,发展的趋势则是一致的:包罗万象。亚马逊最初只是卖书,现在什么都卖;京东最开始只卖电器,现在什么都卖;聚美优品最开始只卖化妆品,现在什么都卖。究其原因,这是在线零售的特有优势,因为商品展示的边际成本很低,甚至,越是商品的种类更丰富,其摊薄成本越低。这是线下所不能比拟的。

切换到大宗商品交易,为什么原有的线下市场都是专业性的,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大市场?原因一是因为参与交易的企业和人都是经营行为,不是消费行为,不存在一个全才的贸易商,既做钢铁,又做棉花,还做金属(少数超大型贸易企业另当别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到仓储的限制。大多数仓库都是专业型仓库,大宗商品仓储需要的土地面积更为巨大,专业性要求和面积的限制,决定了没有一家可能涵盖所有商品的仓储企业。

但是,如果像电商一样,让大宗商品的交易行为迁移到网上,是不是就能突破这个限制了呢?回答自然是肯定的。如果交易发生在一个统一的线上平台,实现交易过程的电子化,有以下四点好处:

一是交易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买卖双方通过平台来确认交易,交付商品和资金,平台监管买方的信用和支付能力,监管卖方的货物交付和质量、数量,就能大大避免交易风险的发生。

二是买卖双方能够充分博弈,发现一个更合理的市场价格。在一个统一大市场中,所有的买卖双方,包括生产者、消费者、流通商、投资者、投机者都能够进行充分博弈,才能发现更公允的市场价格。

三是最终的消费厂商可能做到就近配送,节省物流费用,更合理分布仓储地点。

四是仓储和融资能够做到更加透明,电子化的交易和仓单管理能够避免“一货多卖”和“一货多压”那样的欺诈发生。

4、大宗商品交易者需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平台?如何吸引交易者将交易迁移到线上?

相比于消费品零售业务中,永恒不变的是消费者对更多的选择、更高的性价比、更好的购买体验的追求,那在大宗商品交易中,永恒不变的是什么?交易者需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平台?

因为大宗商品的价格会实时双向波动,交易者追求的核心,是在他们确定的价格,能够更快地买进或卖出。当然,选择某一个平台进行交易的核心前提,是这个平台获得了交易者的信任,交易者愿意放心地在平台交易。交易者当然更愿意在一个统一平台交易,而不用交易金属的时候要去A平台,交易粮食的时候要去B平台,交易石化商品的时候要去C平台。要比快,线上一定比线下更快。其实交易者本身并不纠结该是在线上还是线下交易,就像你准备买一双鞋,你并不会纠结该在网上买还是去线下的商场看看,你关心的是在哪里买更方便,在哪里买选择更多,在哪里买更便宜。大宗商品交易者关心的是在哪里交易更安全、更快、更一站式。

发展一个统一的交易平台看上去有那么多好处,但是对于原有的交易者而言,“我在线下做的好好的,早就习惯了,看上去也没有那么不方便,为什么要迁移到你的线上平台去交易?”

这就像电商刚出现的时候,我在线下商店买的好好的,又不是买不到东西,为什么要到你线上去买?何况,我怎么知道你这网上卖的东西,送到我家的时候会不会是假货?我付了钱,万一你不给我发货怎么办?万一在路上磕坏了怎么办?就算货是真的,送过来也是好的,万一这鞋子不合我脚怎么办?万一看到了实物我就是不喜欢怎么办?等等等等,可以说出十万个为什么。

但是电商还是顽强的生存并发展下去,而且还发展的很好,让很多线下零售叫苦不迭。

原因是电商提供了原来线下零售所不具备的独特价值。比如更便宜、更方便、更多选择。

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一样如此,她能提供更安全和更快更方便的独特价值,那我们该如何吸引原来的线下交易者到线上去交易?

首先要解决信任问题,这是一切的起源和基础。没有信任,就不会有人愿意到平台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还不像购物或打车,人们会因为低价而愿意尝试,然后会体验到在线交易的好处,逐步养成新的习惯。大宗商品交易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如果不能先建立起信任,平台就没法起步。

亚马逊的早期,贝佐斯是自己线下买了书后寄给线上的购买者的。淘宝的早期,阿里员工也是自己在线下买了线上消费者下单的商品后寄给对方的。滴滴的早期,程维专门雇了人在北京用滴滴软件来打车,以此吸引司机上线。任何一个平台的早期都需要这样的冷启动。

在带有金融属性的大宗商品交易中,撮合和做市交易是吸引交易来源,保证市场交易流动性,促进交易氛围形成,进而形成平台效应的重要措施。

在金融性商品交易中,撮合和经纪业务,古已有之,存续至今。链家是经纪公司,华兴是经纪公司,在大宗商品现货领域,至今仍然活跃着专业的经纪公司。股票和期货早期都是通过经纪人来交易的,只是在电子和互联网技术发展成熟后,才逐步进化成电子撮合。

5、这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吗?

没有人能打败趋势,亚马逊成立于1995年,阿里巴巴成立于1999年,那个时候,有多少人相信在线零售会是未来的趋势?现在,又有多少人相信,大宗商品在线交易是未来的趋势?

从监管者的角度来说,现有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都是不令人满意的。上面已经谈到过现货市场出现的诸多问题和风险事件。在期货市场,暴涨暴跌更是家常便饭,2017年7月4日,鸡蛋期货1709合约几近跌停,时隔一日,7月6日,收盘于涨停。2016年11月11日,多个期货品种一夜之间,从涨停到跌停,这在全世界的商品交易历史上,可能也是极为少见的。中国的期货市场变成了赤裸裸的投机和搏杀的市场。所以才会发生乙二醇的消费企业联名抵制乙二醇期货上市的事情。2017年5月,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时指出,“我国期货市场有不足之处,如我国期货市场的产业客户仅有2万余户;我国期货市场持仓金额与GDP的比值约为1%,而美国为70%,我国期货市场持仓金额约为美国的千分之八。多数品种存在近月合约不活跃,活跃合约不连续的问题,根源在于期现货市场衔接不顺畅,市场价格波动率较大,部分品种流动性较差,价格多次出现短时大幅波动。”我们都相信监管者也希望中国的商品市场往更为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加有效的连接现货和期货市场,建立一个更为统一的商品交易大市场。

从创业者的角度来说要考虑的是,这是一个痛点吗?这个痛点够痛吗?这个痛点有解决方案吗?这个解决方案可行吗?这件事是未来的趋势吗?这个市场足够大吗?这事能赚钱吗?

成功的互联网公司,有的是因为解决了一个巨大的痛点,有的其实没有什么痛点需要解决,但是有着更优的成本结构。

购物是刚需,但在电商出现之前,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痛点。消费者们原来在线下购物也挺不错,并没有觉得有多么需要改变。这一点对于发展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思考的角度应该是类似的。但是在线购物比原来的线下零售有着更优的成本结构,因为节省了店面租金,而这是零售业最大的成本来源,其他的诸如方便、更多的选择,只是附加的好处而已。

在大宗商品领域,除了面向生产型企业的批发和零售型交易,投资和财富配置也是一种刚性需求。桥水基金曾经提出过一种资产配置模型,大致可简化为“30%的股票+40%的长期债券+15%的中期债券+15%的大宗商品”。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报告,2016年我国个人财富规模达126万亿人民币,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财富国家。目前,这些财富大约40%为银行储蓄和理财,40%在房地产市场,10%在股票市场和公募基金,另外10%购买信托和其他产品,在大宗商品上的配置微乎其微。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大宗商品市场很不成熟,期货投机过于严重,与现货市场严重脱节,没有平台能够为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配置大宗商品投资。但是,主管部门也看到了问题所在,6月17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大宗商品是产业经济不可或缺的原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制造业和国际贸易大国,投资一定比例的大宗商品资产有助于把握对战略资源的控制权,即使在国际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也能确保战略资源的安全供给。(政府将)更多地引导民间财富管理资金进入大宗商品市场,不仅能够更好满足财富管理需求,还可以起到藏战略储备于民的作用。”

投机是人类的天性。相比于股票和房产,商品天然更适合投机。房产是“不长脚的”,没法移动,房产价值是受到政府有形的手干预和管制最严重的资产。股票有内生价值,企业有利润回报,上涨的空间可能巨大,但是企业也可能经营失败破产,股票价值会清零。商品天然有涨有跌,双向波动,但是再跌,也有底线,不会清零;再涨,也有上限,会出现替代商品。商品的波动范围远小于股票,又双向波动,加上杠杆,很适合投机。

从这些角度而言,发展一个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不但能解决交易安全的痛点,电子撮合、集中性的平台交易相比于原来传统的人工撮合、分散商谈还有更优的成本结构。而且现有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没有满足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大宗商品作为财富管理的配置资产之一,还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大宗商品交易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完全是一件有很好市场前景的事情。

6、要有勇气正视“38号文”和“37号文”的限制

谈到电子化交易,就无法不正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这两个关键政府文件。

“38号文”和“37号文”发布后在大宗商品交易界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如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交易场所经营者头上,一些有待商榷的规定造成了规范经营者缩手缩脚,违法乱纪者我行我素。“38号文”和“37号文”规范交易场所经营的立法精神是为了鼓励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回归现货交易,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抑制严重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尤其是禁止交易场所股东和经营者与投资者对赌,通过技术手段或者利用短时资金优势帮助或纵容部分交易方“打爆”中小交易方,防止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38号文”和“37号文”中,如何区别期货交易、现货交易、中远期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进行的标准化交易是期货所独有的吗?标准化交易等同于合约交易吗?这些都有待商榷。大宗商品现货除了商品属性,有其天然的金融属性。正是因为大宗商品的金融属性,要服务好实体经济,就要给大宗商品经营的相关参与者提供各种未来时期买进或卖出一定价格和数量的自由权利,这样,他们才能根据他们的生产能力、对市场需求和未来价格的判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价格、数量和时间进行交易。而这些,是我们现在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没有提供的服务。这也是方星海副主席所指出的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问题,“近月合约不活跃,活跃合约不连续,期现货市场衔接不顺畅,市场价格波动率较大,部分品种流动性较差,价格多次出现短时大幅波动。”这是我国商品市场的问题,而不只是期货市场的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几年前微信刚出现的时候,相关方面不赞成的声音也很大,但我们还是顶住了这种声音,决定先‘看一看’再规范。如果仍沿用老办法去管制,就可能没有今天的微信了!”总理举此例,要求政府部门对待各类新业态、新模式要有“包容审慎”态度。我们希望主管部门在对待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这一新业态上也秉持同样包容审慎的态度。

7、有哪些关键点?

除了要正视“38号文”和“37号文”造成的可能的管制博弈,最大的关键点是如何在早期树立平台的公信力。大宗商品交易因为涉及的交易金额巨大和天然的金融属性,所以公信力是平台发展的首要基础要素,要让交易者信任平台的实力和信用,放心把交易保证金存放到平台,放心把交易放到平台上进行,放心把货物和资金通过平台来交换。

第二个关键点是要保证交易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只有保证一个交易场所的流动性,让交易者想买的时候买的进,想卖的时候卖的出,一个市场才能成为市场。要鼓励和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交易中,不仅包括参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级市场主体,更要吸引更多投资者和投机者参与交易,让买卖进行充分博弈,才能发现更为公允的价格。

第三是要均衡大户在交易中的比例,保证参与的交易方相对对等的实力。这就像在一场摔跤赛中,参赛选手要分等级,如果任由80公斤级的选手和50公斤级的选手对抗,显然是一边倒的情况,比赛就失去了公平性。

第四是要保证各种交易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比如产能变化、产量变化、库存、物流情况、需求的基本面信息、其他相关市场的变化情况,要把所有可能影响价格变动的信息最大程度地公开给交易双方。

8、结论:搭建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需要一个能够结合电商和期货交易两者优势的新物种

写了这么多,大宗商品交易不是简单的零售,其买卖双方的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关注点都不同于零售,不能照搬消费品电商的模式去发展。也不能避繁就简仅仅交易其金融属性,那样就会陷入非法期货的歧途。

有一些创业公司按照零售的逻辑发展大宗商品电商,发现很难将交易真正在线化,随之面临的一个困难是,完成交易的单位服务成本过高,而大宗商品零售又不像消费品零售有那么高的毛利,这样一来,就很难盈利。更致命的是,既然做自营零售,就不可能没有库存,而大宗商品的价格又波动巨大,这门生意又变成了靠天吃饭,涨价的时候利润丰厚,跌价的时候亏损巨大。要盈利,本质就要对行情判断准确,这就又变成了一个投机商。但是成功的投机商做的都是大宗贸易,从不参与人力成本巨大的小单零售。绕来绕去,看上去像是一个无法解开的难题。问题的本质原因,还是因为大宗商品与消费品不同,除了商品属性,还有更本质的金融属性,不能简单照搬消费品的逻辑发展大宗商品在线交易。

大宗商品在线交易需要同时兼顾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要在金融属性交易的标准化要求和现货交割的多样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要创新发展一种能够融合期货标准化交易和电商多样化交割的新交易方式。

9、展望:商品定价权、人民币国际化

从1980年代起,中国经济经历了30多年的突飞猛进,已经站稳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位置,根据CEBR预测,中国将在2025-2030年左右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

世界格局已经发生改变。过去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新的平衡有待确立。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只是一句政治口号,已经通过“一带一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措施输出中国的影响力,带动世界经济往前发展。货币是经济活动的血液,美国地位的下降会导致美元地位的下降,中国实力的上升,人民币需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在人民币国际化这一进程中,商品是最重要的载体,因为商品是全世界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经济发展、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中国早已是全世界最大的大宗商品消费国,将来还要成为最大的大宗商品交易国,获得定价权是极为重要的战略目标。

在中华复兴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港交所已经野心勃勃的同时在股票、货币、商品三大资产的全领域展开了布局,在《港交所战略规划2016-2018》将其归纳为“三通”:“股票通”、“商品通”与“货币通”。在其主业股票领域具体落实为“沪深港通”、“股指期货通”、“新股通”三大实施方案。在货币领域,大力发展定息及货币产品,借助互联互通,在已经是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基础上,把香港打造成利率和汇率衍生产品中心,具体分“汇率通”、“债券通”和“利率通”三步走,服务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在商品领域,以收购LME为基础,实施“伦港通”、“内外通”、“现货通”三大方案,并在深圳设立前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QME),目标直指联通期货和现货,建立一个统一的大宗商品市场。

回归到商品主题,在这些大背景下,发展一个统一的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获取大宗商品定价权,是市场需求所在,也是国之所需,时代之所需,顺天时、有地利、应人和。“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值得吾辈为之攻坚克难,成就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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